|
|
|
| |
| |
| 律师预约注意事项: |
(1)律师登记时间不受限,本院公诉科网上答复时间为每周二、四12:00前,阅卷时间敬请留意回复内容。
(2)律师凭系统给出的“查询号”和自行填入的“查询密码”,通过“阅卷回复查询”和“进度回复查询”两栏分别查询回复的具体情况
(3)阅卷人须带齐三证:律师执业证、授权委托书、律师事务所函。非被告本人委托者,请带齐委托人与被告关系的证明材料。若是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,请在备注栏里注明。
(4)实习律师不可单独阅卷。
(5)阅卷人在约定阅卷时间内不到我院阅卷,则视为放弃该次约定,若要阅卷需要重新登记预约。
为了顺利开展工作,请来访人员按照上述时间安排案件阅卷、查询工作。不便之处,敬请原谅! |
|
|